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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荣兴:加强顶层设计是巩固公司治理的基石

时间:2018/5/9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冯娜娜

  近日,中原银行董事长窦荣兴就近年来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实践进行了介绍。自重组以来,中原银行始终坚持改革发展主线,牢牢牵住公司治理这一“牛鼻子”,突出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有效发挥董事会决策职能、监事会监督职能和经营层的主观能动性,完善“三会一层”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体系,走出了一条重组改制、增资扩股、香港上市的变革发展之路。

  公司治理之路

  窦荣兴表示,加强顶层设计是巩固公司治理的基石。在中原银行合并重组时期,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中原银行开始着手股权结构的顶层设计,搭建形成的股权结构一方面有助于股东有效参与公司治理;另一方面通过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科学制衡,在维护基础股东合法权益的同时,持续促进董、监事会运作的专业与透明。通过科学的股权层级管理,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作用的充分发挥,在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形成了有效制衡,既避免了“一股独大”可能给公司治理带来的非理性干预,又避免了“股权过分分散”容易引起的内部人控制。三个层级股东诉求与“三会一层”的权利配置良好契合,为中原银行公司治理的平稳规范运作、合理有效制衡打下较好基础。

  在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提升公司治理运转效率上,窦荣兴表示,重组初期,中原银行就认识到,如果想要获得长远发展,就必须建立市场化的机制,需要达到管理体制市场化、薪酬体系市场化、选人用人市场化,在企业运营、人事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实行市场化运作,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在强化股权管理、夯实公司治理基础上,窦荣兴提到,中原银行始终注重加强股权管理,积极引导股东主动履约,不断厘清股权关系,夯实公司治理基础。针对原13家城商行股东数量众多,且存在股权代持、内部职工股东持股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中原银行加强股权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一时间完成股权托管、有序推进股权代持解除。另外,借助上市契机,中原银行对持股份额超过50万股的自然人股东进行规范化处理。通过日常管理的持续优化和上市期间的集中规范,中原银行股权权属更加清晰,合规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2017年7月19日,中原银行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窦荣兴表示,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后,对中原银行的公司治理理念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全行对公司治理的认识提高到新的高度,倒逼管理提升,促进公司治理更加规范透明;鉴于投资者关系维护和市值管理等的需要,合规工作被赋予了更重要的意义,促进了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的转变。

  两方面建议

  窦荣兴提出两条建议,一是建议尽快出台商业银行股权激励指引,完善商业银行激励机制,支持高管团队股权激励,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健与可持续发展;二是建议监管部门在银行股东资格准入上加强与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在法律法规制定方面进行有效对接。

  窦荣兴表示,当前,银行业竞争异常激烈,人才成为最重要的资产,实施股权激励,吸引精英人才,留住核心人才,成为中小银行创新、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对于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出台的暂停开展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建议监管部门协调相关部委予以废止;同时,建议尽快出台商业银行股权激励指引,完善商业银行激励机制,支持高管团队股权激励,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强对企业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激励效果,促进银行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保障银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窦荣兴认为,鉴于金融机构的行业特殊性,监管部门对银行股东资格有较高要求,为银行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保证。但在股权管理实践中,时常会遇到司法裁定的股权受让方与监管规定中股东资格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此时,银行如按照司法裁定直接将受让方载于股东名册,有违监管规定的要求,如以受让方不符合股东资格为由不执行司法裁定,又存在着被司法机关处罚的可能。而且,随着银行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托管,根据中证登业务规则,其办理股权司法扣划业务无需经过银行预先审核受让方资格,而是按照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直接办理过户,银行在司法执行过程中难以实现资格审核。希望监管部门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在法律法规制定方面进行有效对接,不断提高银行股权管理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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